新闻摘要| 企业动态| 文化长廊| 行业新闻| 技术前沿| 服务与支持
您的位置 国家标准样品网 >> 新闻中心
多地“异味水”地方检测“达标”
【点击量】4398 【日期】2014/3/26 11:46:31

据新华社电据媒体统计,自今年1月以来,全国已曝出十余起自来水异味事件,而其中有多数“问题水”经当地机构检测认定“水质达标”,一些水务部门甚至拍胸脯告知民众“可放心饮用”。这让许多人心生疑惑:仅凭直接感官就能发现异味的自来水,何以经过科学检测后却“没了问题”?
   
检测结果被频频“打脸”
   
据了解,我国从2012年7月起开始执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测指标达106项,与世界最严的欧盟水质标准基本持平,标准中规定“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要良好”,在“臭和味”一项中更明确要求“无异臭、异味”。作为强制性标准,这意味着106项指标中任意一项不合格都代表水质有问题,当然也包括“异味”在内。而被普遍反映有异味的“问题水”被检测为“合格”,这究竟是由于公众的嗅觉“集体失灵”,还是相关机构“选择性失明”,答案不言自明。
   
值得警惕的是,有多起异味事件中被迅速认定“合格”的“问题水”经后续调查发现了大问题。不久前兰州自来水异味起初被认定“水质达标”,而后则查明是因水厂进水氨氮浓度偏高。去年杭州自来水四度出现异味,多次检测也均报告“没问题”,直到今年1月终被确认是受低毒性化学品邻叔丁基苯酚污染所致。
   
号称“合格”的检测结果被频频“打脸”,相关机构自然会被公众质疑检测能力及动机,从而失去公信力。然而有了前车之鉴,却依然有地方部门一遇上“异味”就立刻表态“没问题”。
   
对国家标准不屑一顾
   
新华社昨日刊发评论称,缺乏全面调查就急着宣称“水质无恙”,与其说是在安抚公众情绪,倒不如说更像是要撇清关系。一些部门为了逃避责任,不惜“睁眼说瞎话”、把“异味水”认可为“达标水”,既暴露了对于国家标准的不屑一顾,更暴露了对民生问题的公然漠视。
   
之所以会诞生这些“睁眼瞎”,一方面由于这份标准在许多执行环节落实不到位,相关部门对此不够重视,许多地方的水检测与处理工艺甚至都没有进行相应的升级。另一方面,国家对于该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也不够到位,缺乏配套的惩罚制度,这也令一些部门对标准缺乏敬畏之心。再加上水质监测多由水务部门自检自测,往往难以保证透明和公正。
   
“异味水”事件
   
2013年,杭州自来水四度出现异味,水务集团一度强调“杭州水质是安全的”,直到今年1月有关部门才基本认定,引起异味的主要物质是低毒性有机化合物邻叔丁基苯酚。
   
今年1月初,山东济南花园路某小区居民反映自来水呈浓稠乳白色,静置后水质发黄。当地水务集团调查后称,由于自来水中溶入空气及水管内锈蚀作用,看起来乳白色和发黄不影响水质。
   
2月20日,上海崇明县多镇居民反映自来水发黄、有异味。崇明县政府随后解释称“因长江口咸潮入侵影响水质”。直至22日,崇明县水务局才表示异味是因当地水厂取水口水源中的苯酚含量超标所致。
   
2月底,江苏无锡某小区业主反映小区内自来水异味已持续两个多月,用以洗涤后衣物会明显发臭,无锡市自来水公司及疾控中心对水质进行了检测,均表示水质无大碍。
   
3月6日,兰州多地自来水出现刺鼻异味。7日,兰州市环保部门和供水企业公布监测数据,称自来水符合安全饮用标准,数日后相关部门才披露,水出现异味是因氨氮值过高。

转载自中国分析计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