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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高度重视“瘦肉精”监管
【点击量】2921 【日期】2012/11/3 8:53:00
    最新消息报道,农业部一直高度重视“瘦肉精”监管,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农业部还完善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指导各地畜牧兽医执法机构开展生猪“瘦肉精”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据农业部对全国主要大中城市抽样监测,最近3年猪尿及猪肝中“瘦肉精”检测合格率均在99%以上;今年第一季度检测合格率为99.4%,比2001年提高了30多个百分点。当前,中国生猪产品总体上是安全的,违法使用“瘦肉精”只是个别现象。

    “瘦肉精”案件发生后,农业部立即启动了生猪市场监测应急预案,开展生猪市场监测日报。根据监测,“瘦肉精”案件在最初一周对河南等地猪肉市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主要是部分地区的小规模户和散养户出现了卖猪难问题。从全国来看,今年以来,生猪生产总体正常,市场供应平稳。

    从后期走势看,预计上半年生猪价格将保持平稳,随着目前补栏仔猪的逐步育肥出栏,下半年生猪出栏量将有所增加,市场供应充足。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说,加强“瘦肉精”监管责任重大,不容有丝毫疏忽大意。河南“瘦肉精”案件虽然只是个案,但影响恶劣,教训深刻,暴露出监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下一步,农业部将举一反三,不断改进工作,一方面全面加强监管,严厉查处“瘦肉精”违法案件;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变生猪生产方式,从根本上提高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在强化“瘦肉精”监管方面:一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药局等部门启动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从“瘦肉精”源头管理、生猪养殖、生猪收购贩运、生猪屠宰、肉品加工、肉品消费餐饮、肉品进出口等方面强化措施,坚决杜绝“瘦肉精”进入食品产业链,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二是建立健全“瘦肉精”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生猪“瘦肉精”全过程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等环节的监管责任主体、工作机制和问责制度,提高生猪产品安全监管早发现、早预警、早查处的能力,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三是全面推进“瘦肉精”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履行“瘦肉精”监管的职责。协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单位为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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