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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关于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的通告
【点击量】10338 【日期】2021/1/27 16:41:42

1月20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1年第5号通告,关于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进行通报。此次食品抽检品类包括有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方便食品、蜂产品、水果制品、肉制品、糖果制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12大类食品159批次样品。其中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肉制品等5大类食品9批次样品抽检结果为不合格。


根据通告显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等3个问题成为此次抽检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真菌以及一些小型的原生生物、显微藻类等在内的一大类生物群体,涵盖了有益跟有害的众多种类,广泛涉及食品、医药、工农业、环保、体育等诸多领域。尤其在食品领域,微生物指标是作为食品生产过程中卫生状况的直接反映,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的规定,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也就是说,添加剂作为一种改善食品品质的物质作用于食品加工生产中是被允许的。剂量的合法合理性才是检测的侧重点。目前广泛运用于添加剂检测工作的仪器主要有食品品质检测仪、食品安全速测仪等。